作者:西政財富
來源:西政財富(ID:xizhengcaifu)
隨著監(jiān)管加碼,開發(fā)商的外部融資渠道逐漸被壓縮。在當前地產融資環(huán)境下,通過不斷加快銷售回流資金成為開發(fā)商獲取現金流的重要方式。對于開發(fā)商而言,充分利用購房尾款將資金提前回現亦存在較大的操作空間。對于購房尾款融資而言,除了資產證券化產品、金交所以購房尾款為底層資產的摘掛牌類產品,昔日文章《融資方案系列(五):購房尾款(非標資產)融資方案》提及的以購房尾款為底層資產通過券商私募子發(fā)行單一資管計劃產品外,另外可以以購房尾款為基礎,與信托機構合作發(fā)行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本文系對近期西政財富及西政保理團隊操作的與信托合作的購房尾款信托計劃融資方案,以供參考。
(一)開發(fā)商資質
百強開發(fā)商,優(yōu)先為3A評級或前50強開發(fā)商提供融資。
(二)城市準入要求
標的項目位于國內一二線城市、各省會城市、粵港澳大灣區(qū)城市的住宅項目,具體包括北上廣深(一線城市);杭州、南京、天津、武漢、重慶、成都、蘇州、重慶、西安、長沙、大連、濟南、寧波、青島、無錫、廈門、鄭州、無錫、佛山、嘉興、昆山、東莞、福州、鄭州、合肥、常州、南寧、昆明及其他省會城市(二線城市、各省會城市);肇慶、惠州、珠海、中山、江門(粵港澳大灣區(qū)城市)。
備注:與購房尾款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資管計劃產品不同的是,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資管計劃產品需在中基協備案,因此其在選擇基礎資產時,底層資產不得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guī)范第4號》(簡稱“4號規(guī)范”)所禁止的16個熱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廈門、合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天津、福州、武漢、鄭州、濟南、成都)的普通住宅項目所產生的購房尾款。
(三)對項目及項目公司的要求
1.轉讓項目需為100%住宅/商業(yè)類項目,并100%辦理網簽手續(xù);且距網簽時間在3個月之內;
2.項目公司就項目樓盤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齊全),且無完工風險;
3.標的購房尾款對應的底層資產原則上只選擇XX地產集團下屬項目公司因銷售商品房形成的對購房者的購房尾款;且項目公司持續(xù)滿足下述條件:為XX地產集團按合并口徑管理其財務數據的公司;或XX地產集團間接或直接持有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達到50%以上或XX地產集團能夠通過協議或表決權實際控制項目公司;
4.項目公司對轉讓部分的購房尾款權利完整性進行承諾,轉讓的標的債權上無其他權利及限制;
5.項目及項目公司不涉及訴訟、仲裁、執(zhí)行、破產程序或被強制執(zhí)行司法程序;且項目公司及所涉及中介均非銀監(jiān)會“黑名單”內企業(yè);
6.項目公司未發(fā)生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停產、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
(四)購房者、購房合同及首付款要求
1.購房者依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且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且未發(fā)生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停產、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
2.購房者在購房合同項下不享有任何主張扣減或減免應付款項的權利,不包括購房人享有因房屋實際面積誤差而享有對實際購房款扣減的權利;
3.購房者與轉讓公司已簽訂購房合同且生效;
4.全部購房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且在中國法律項下均合法有效,并構成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下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付款義務;
5.購房合同簽訂日期在預售證有效期內;
6.首付款已合法支付(非首付貸、非募集資金),并取得支付憑證。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購房款總額的30%或當地主管部門要求的最低法定比例。
(五)購房尾款需滿足的其他條件
1.標的購房尾款真實、合法且法律關系明確,不存在重大瑕疵;
2.代理轉讓人XX地產集團已與對應項目公司簽署相關合同,就標的購房尾款轉讓事宜達成一致,代理轉讓人XX地產集團合法、有效取得標的購房尾款;
3.交易對手合法擁有標的購房尾款,且標的購房尾款上不存在質押、第三方優(yōu)先權或任何其他權利負擔;
4.標的購房尾款不存在任何爭議,不涉及訴訟、仲裁、執(zhí)行、破產程序或被強制執(zhí)行司法程序;
5.標的購房尾款可以合法有效的進行轉讓,同時相關合同文件等基礎資產文件中未限制XX地產將標的購房尾款進行轉讓,且如購房合同中對標的購房尾款轉讓存在特別約定的,已經滿足了所約定的轉讓條件,無需再征得購房人或無需再征得購房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6.標的購房尾款預計到期日應不長于60天。
(六)風控及增信擔保措施
1.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XX地產集團對標的購房尾款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XX地產針對本信托計劃出具《差額補足協議》,對委托人本息兌付提供差額補足義務;
2.XX地產集團需在行權日前2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XX信托;
3.資金監(jiān)管:信托公司與XX地產集團簽署《委托管理協議》,約定XX地產集團設立資金歸集賬戶, XX地產集團將標的購房尾款回款歸集至該賬戶,在資金歸集日后第1個工作日將所歸集資金轉付至信托賬戶。資金歸集日為信托成立后每屆滿1個月前X個工作日之當日;
4.保證金:為保證XX地產集團履行《委托管理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信托計劃成立后信托機構將轉讓對價*20%作為保證金支付至XX地產集團監(jiān)管賬戶,如因XX地產集團未按照約定向信托公司轉讓符合要求的購房尾款、或未遵守相關承諾,或項目公司原因導致購房合同或貸款合同無效、被解除、被撤銷的,或因開發(fā)貸銀行資金截留等原因導致項目公司、XX地產集團未按照合同約定對回款進行歸集的,或其他XX地產集團及項目公司未對標的購房尾款回款及資金歸集盡職管理的事項導致信托利益遭受損失,信托公司有權劃轉保證金以彌補損失;
5.信托計劃成立前標的購房尾款轉讓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
6.《委托管理協議》中約定資產服務機構協調按揭銀行在信托計劃期滿6個月及時發(fā)放按揭貸款,實現在信托計劃到期之前所有已發(fā)放的按揭貸款全部到賬;
7.標的購房尾款事前檢查:相關協議簽署前,信托公司以不低于20%的隨機抽樣比例查閱標的購房尾款對應的項目“五證”、購房合同、購房人身份證件復印件、首付款POS單、首付款增值稅發(fā)票等文件,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進行專項盡調,如差錯率超過3%則不受理該批應收賬款;
8.事后定期核查:信托公司有權隨時對標的購房尾款回款情況進行核查,XX地產集團及各項目公司應配合提供回款情況明細表及銀行流水。
1.項目公司與XX地產集團簽署《應收賬款轉讓協議》:約定項目公司將所持有標的購房尾款應收賬款轉讓給XX地產集團;
2.信托機構與XX地產集團簽署《特定資產轉讓合同》:約定XX地產集團作為代理轉讓人,由信托機構發(fā)行信托產品受讓標的購房尾款應收賬款;
3.信托機構與XX地產集團簽署《委托管理協議》:約定信托機構委托XX地產集團對標的購房尾款回款資金進行代收及管理,XX地產集團需在規(guī)定期限內將標的應收賬款回款資金歸還至信托財產專戶。另外,約定XX地產集團協調按揭銀行在信托計劃期限屆滿6個月及時發(fā)放按揭貸款,實現信托計劃到期前所有已發(fā)放的按揭貸款全部到賬;
4.信托機構與西政保理簽署《資產管理合同》:約定西政保理受托對應收賬款進行核查、梳理;
5.信托機構與XX地產集團簽署《優(yōu)先購買協議》:約定XX地產集團對標的購房尾款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6.信托機構、XX地產集團、資金監(jiān)管行簽署《資金監(jiān)管協議》:約定監(jiān)管行對XX地產集團在監(jiān)管行開設的賬戶資金進行監(jiān)管;
7.XX地產集團向信托機構出具差額補足承諾、其他承諾、擔保協議等;
8.信托機構與投資人簽署《信托合同》等。
產品名稱 | XX信托-XX地產集團購房尾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
產品類型 | 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
資金用途 | 本項目信托資金用于受讓XX地產集團持有的標的購房尾款,為XX地產集團從其下屬各項目公司受讓取得。XX地產集團下屬各項目公司與購房人簽署購房合同,扣除已支付部分后項目公司應收的剩余款項未標的購房尾款 |
融資規(guī)模 | 10-30億 |
融資期限 | 信托計劃期限為1年,存續(xù)期屆滿6個月后,受托人可根據信托財產變現情況決定提前終止信托計劃 |
產品收益率 | 根據市場利率情況確定 |
委托代理費、托管費 | 協商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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